2014南通市海门公开选调约25名紧缺专业人才公告(2)
2014-03-27 11:15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http://js.huatu.com/ 作者:南通人事 来源:南通人事(二)初试与复审。对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初试,初试采取面谈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
通过初试,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评人员名单。进入综合考评人员,须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综合考评。对通过初试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由素质能力测试、体检和考察组成。
1.素质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根据素质能力测试结果,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四)确定人选。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培养管理
(一)被选调人员纳入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海门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跟踪管理,试用期间人事关系统一放在海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选调人员在海门市工作期间,除享受海门市同等人员待遇外,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每人每月1000元、3000元的标准享受生活补贴,免费提供住房居住。5年后,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硕士生每人10万元,博士生每人15万元。
医学类博士研究生除享受上述待遇外,申报江苏省“博士计划”的,最高给予每人20万元专项经费资助,用于创新创业项目。
(三)选调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一般安排到有关重点骨干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安排到我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根据本人意愿和组织需要,也可以继续留在企业工作,作为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对象重点培养。
(四)选调人员在海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六、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信息发布网址:www.hmdj.gov.cn(海门党建网)、www.hmrc.gov.cn(海门人事人才网)。政策咨询电话:0513—82222611,82269292,监督电话:0513-82212105(市纪委)。
七、本《简章》由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4年江苏省海门市公开选调紧缺专业人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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