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7名教师 2月29日报名截止(2)
2016-02-14 09:04:29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南通师范
四、考试
1.本次招聘设开考比例为1: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ntnc.edu.cn或www.ntgs.com.cn)公告。
2.考试采用面试形式,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应试内容为应聘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及技能素养。
3.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在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予以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签订聘用合同。2016届毕业生在2016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55092062,监督举报电话:0513-55092032。
附件一学校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二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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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