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通启东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20人公告(2)
2018-08-07 09:41:54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启动人事人才网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
面试时间:8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1.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信息网公布。考生随身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内容为本专业微型课(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微型课准备时间为4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3.面试成绩。
微型课成绩即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就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并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信息网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启东市教育局统一组织01、04、05、06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择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出现同分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单位。未按时参与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对拟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报送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由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进行递补。
(一)自动放弃的;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四)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0923705(启东市教育局)
0513-83312424(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纪律监督
启东市教育及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启东市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纪律监督:0513-68218051(启东市纪委、启东市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启东市教育局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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