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聘56人公告(三)(2)
2018-08-24 16:40:03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一)考试考核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学校职能部门会同各用人单位初定考核时间,报学校同意后,由学校通知应聘人员分专业、分类型、分批次进行考核。考核时,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交考核小组审核,考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后签名、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
(二)考试考核方式和要求
1、教学科研教师岗
(1)考核方式:专业能力测试、面试
专业能力测试:分值100分。专业能力测试主要以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指定的相关专业课程内容,由学校提前1天通知应聘者,试讲时间为20分种左右。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文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2)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行政管理岗
(1)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必需具备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应的专业基本知识、业务能力和文字表达水平。笔试时间1个半小时。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2)考试考核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体检由学校组织。学校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确认。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等,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由学校指定医院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若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义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八、考察
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重点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告知被考察人员。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备案手续,相应的招聘计划予以核销。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第一年实行人事代理制录用,与编内同类人员执行相同的薪酬标准。人事代理一年后由学校组织考核测试,考核合格者与学校直接签订合同录用,与编制内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考核不合格者或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按时报到,在接到报到通知后30日内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招聘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136号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立德楼301室(226007)
报名咨询电话:0513-81050511
监督举报电话:0513-81050510
附件1: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xlsx
附件2: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18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docx
附件3: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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