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省检察机关招聘977名书记员简章(南通招91人)(3)
2017-02-24 08:40:30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检察网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省检察院统一审批后,由各招聘检察院办理聘用手续。
各招聘检察院按照省检察院制定的统一合同文本,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书记员配备岗位和岗位职责,按照司法雇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待遇保障
书记员试用期间实行固定基本工资、固定绩效工资相结合的计酬办法。
试用期满后实行基本工资、等级工资、绩效工资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酬办法,具体如下:
(一)基本工资:不低于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各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1.2倍。
(二)等级工资:按照初级书记员、中级书记员、高级书记员、特级书记员不同等级、等次(初级、中级、高级每个等级由高至低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次,特级书记员不设等次)发放,初级(三等)、中级(三等)分别不低于200元/月、500元/月,高级、特级标准视情确定。
(三)绩效工资:实行考核浮动制,考核合格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50%,考核为良好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0%,考核为优秀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70%。
(四)工龄工资:根据从事书记员工作的年限按一定标准进行计算。
具体标准由各招聘检察院在上述基础上确定,并根据书记员等级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财政状况等因素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书记员薪酬标准与其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
书记员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享有带薪休假、健康体检、工会福利、配备制服等权利和履职物质保障。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编办、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江苏省检察机关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规定,书记员的经费,按照核定的书记员员额数及保障标准,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2.笔试考生注意事项
欢迎关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江苏检察在线):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7年2月23日
—— 推荐阅读 ——
江苏法院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98名聘用制书记员
更多详细信息请关注苏州华图官网:http://suzhou.huatu.com/,或关注苏州华图微信公众号:suzhouhuatu,及时了解公务员考试资讯及备考资料。
以上即为《2017江苏省检察机关招聘977名书记员简章(南通招91人)(3)》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关注江苏事业单位招聘,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