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通海门市事业单位招33名工作人员公告(4)
2018-03-19 19:15:18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南通人社网
五、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体检人员名单,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海门人事人才网公告。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拟聘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成为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海门人事人才网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拟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送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8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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