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南通市海安县事业单位秋季招聘70人简章(2)
2013-11-25 14:45:57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南通人力资源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和专业知识(50%)。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分数线。
2.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取得笔试资格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前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
2.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05、06、12岗位专业加试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占面试分值的30%)。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 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前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出现同分,取笔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体检。体检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报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出现同分,取笔试成绩高者):(1)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举报电话:0513-88869628
七、本公告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8820668
附件:1、海安县2013年秋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海安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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