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南通市考录公务员简章(4)
2014-02-13 11:39:55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南通人力资源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录用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的人员,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录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办理有关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拟录用人员是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于2014年8月31日前凭本简章规定的相应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录用通知书。逾期未领取录用通知书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公务员招录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85215267(中共南通市纪委)。
七、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1. 招考信息和考试成绩查询:南通党建网(www.ntdj.gov.cn);南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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